经研究,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在全市财政系统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根据《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岗位
财政财务管理(一)5名(其中娄底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2名、娄底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2名、娄底市预算审核中心1名),水利工程管理1名(娄底市预算审核中心1名),财政财务管理(二)2名(其中娄底市会计管理办公室、娄底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1名)。具体见《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附件1)。
二、招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5.参加公开招聘的32周岁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公开选调的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参加公开招聘的财政财务管理(一)岗位必须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止。参加公开选调的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止;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2—14日机关正常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娄底市财政局办公楼6楼人事科(娄底市娄星区石马路6号),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报名所需其他条件资料的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详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进入考核环节前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考试前3天到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笔试
经审核合格的报考对象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同一岗位计划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低于该比例且招选计划数为1人的则该岗位不得开考,并核减该岗位的招选计划;招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而尚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核减相应计划数。对特殊岗位,经市人社局核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1.考试内容
笔试设财政财务管理、水利工程管理两类试卷。每类试卷考试范围均含公共知识、写作和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80分钟,卷面总分150分,按百分制折分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时间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财政局官网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的不得列为体检和考核对象。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对象:①受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单位开除的;④违反计划生育的;⑤公开招选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⑥因违纪违法正在被纪检监察或政法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考核对象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
九、递补
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超过两次。
十、公示及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娄底市财政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已参加了工作的在职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参加招选的考生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一经发现,取消招选资格或聘用资格。
考务咨询电话:0738-8313026(娄底市财政局人事科)
附件:1. 娄底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及要求
娄底市财政局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