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力量和信息建设工作,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工作人员6名。
招聘要求:1.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1日以后出生);2.大专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8日止(共10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化县纪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楼626室)。
联系电话:0738-323868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毕业证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报名要求: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县纪委组织部将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或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与招聘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也相同,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成考核组,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总次数(包含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招聘人员有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通知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纪委组织部)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6、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及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公告由新化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新化县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2日
附:
1.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点击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力量和信息建设工作,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办案管理信息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方法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略)。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和其他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工作人员6名。
招聘要求:1.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1日以后出生);2.大专以上学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8日止(共10个工作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新化县纪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楼626室)。
联系电话:0738-3238685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填写《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一份。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017年应届毕业生持学校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名,毕业证必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4、报名要求: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招聘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名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
县纪委组织部将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四)考试方法
1、考试。招聘职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或以上比例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60%、面试40%计算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于考前一星期内到新化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与招聘职位的匹配性。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当合成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也相同,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的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如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则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成考核组,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总次数(包含体检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后,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将招聘人员有关资料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聘前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考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拟聘人员均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合格通知调审档案之日起,30日内档案未寄送到指定地点(新化县纪委组织部)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领取“聘用通知书”的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未领取通知书,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在领取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时间到所报考的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并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此次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按规定实行回避。
5、考生可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承诺书须现场签名
6、考生要及时登陆新化县政府门户网、新化新闻网站、新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结果公示及面试、体检等通知。因考生联系方式变更而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7、本公告由新化县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新化县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2日
附:
1.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2.新化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承诺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