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规定,省司法厅2016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考生孙枝因怀孕暂缓参加部分体检项目,医院暂缓作出体检结论;我厅先行对该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合格,暂缓录用。现该考生已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体检合格,拟录用为省属监狱单位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9 日至2015年4月 25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31-82217349 (湖南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0731-84586377 (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人事警务处)。
湖南省司法厅政治部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