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0名。现将报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范围及条件
1、招聘职位:社区工作人员10名(其中男性2名)。
2、招聘范围: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3、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素质;
(3)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无犯罪记录,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或不能录用的情况。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2017年4月27日(法定节假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岳塘街道2楼党政办(市内乘102路、1路、117路公交车菊花塘公园站下车)。联系电话:0731-58640817,联系人:邓乐天、陈婷。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1)填写好的《岳塘街道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电子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也可以直接将相关报名资料电子档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02890572@qq.com。
4、资格审查:由街道公招办按照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经街道公招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考试对象。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要达到1:3以上的比例才能开考。考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仪态仪表等。
四、体检
根据考试得分由高到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后,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复查。体检出现不合格人选时,按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岳塘街道公招领导小组负责,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有关情况,街道公招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聘人选,提交街道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拟招聘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
七、试用期
按照1:1.5的比例进行试用,试用期一个月,一个月结束后10天内确定是否留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八、合同签订
根据招聘人员的经历和特长,统筹安排工作岗位;试用期实行月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与社区工作人员同工同酬。
岳塘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