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教育教学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今年下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90名、县职业中专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100名)
1、农村小学教师90名:语文45名,数学45名;
2、职业中专教师10名:计算机网络1名、计算机平面设计1名、电子商务1名、会计1名,C语言2名,汽车修理4名。
二、招聘原则
1、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
2、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原则。
三、待遇
经考试、考察合格并经正式聘用人员列入我县教育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不得违反国家用工年龄规定;
6、具备各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件1:《蓝山县2017年农村小学及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7、无违法、违纪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不能报考人员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蓝山县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在蓝山县服务期间的特岗教师;
3、2017年录取到蓝山但尚未签约的特岗教师;
4、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人员。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宣传发动、报名、笔试、试教(职中专业教师增加实践操作)、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
通过本地媒体、全县教职工广泛宣传发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6日—5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http://lszhaokao.pcex.cn/2017/或登录蓝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lanshan.gov.cn/点击:专题专栏→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招聘→《山县2017年农村小学及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登录报名系统后,考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jpg格式)→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如尚未领取毕业证,报名时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相关证明。
(2)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时上传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考试合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
(3)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考生报名提交信息后,会收到系统发出的报名成功回执邮件。在初审通过前,考生可通过回执邮件再次进入报名系统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只能浏览。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错报职位,无法更改,责任自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每位考生只能提供一个手机号码),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考生应诚信考试,一旦报名,考生不得无故缺考,确实因故不能参加考试,应于考前3天电话通知组考方。
(8)本次招聘不收考生报考费,招考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现场复审两个阶段进行。
(1)初审:5月12日前完成初审,5月13日公布职位报考人数;
(2)现场复审:考生持《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复审,并提交学历档案。现场复审时间安排如下:
往届生:5月18日—19日;
应届生:7月10日—14日。
6、网上打印准考证: 5月23日—26日,考生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农村小学教师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试教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试教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职业中专教师采取笔试、试教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实践操作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1、笔试
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5月28日上午9:00-11:00。
考试地点:蓝山二中高一教学楼。
考试内容:相应学科学段教育基础知识。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1。
2、试教(实践操作)
笔试完成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试教(实践操作)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试教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入围试教(实践操作)。
对参加试教(实践操作)的人员未达到试教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试教(实践操作)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试教(实践操作)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试教及实践操作的成绩均不能低于60分。
试教(含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实践操作)时间:
(1)小学组:2017年6月3日上午7:00起;
(2)中专组:2017年6月4日上午8:00起。
试教地点:
(1)小学组:蓝山二中科技楼;
(2)中专组:蓝山县职业中专。
试教内容:相应学科、学段的现行教材(5分钟微课)。
实践操作:相应学科现行教材(时间届时根据操作内容确定)。
3、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体检标准和方法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岗位要求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4、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和此次招聘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查阅考生的档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现象等。
5、公示
笔试、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其结果均在蓝山政府网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6、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以提交大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提交相应学历档案原件,且审核合格为准)。8月20日前,县教育局到县编办、人社局办理相关的正式聘用手续。
(2)农村小学教师按综合成绩高的优先选择岗位,具体岗位提前3天公布,拒绝按此规则选择岗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替补。
(3)此次招聘的教师,一经聘用,必须在蓝山县服务三年(农村小学教师在农村小学服务三年)。
六、解释权
本招聘方案由蓝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746-2216734(县纪委信访室)
联系电话:0746-2211686(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蓝山县2017年农村小学及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职位表;
2、蓝山县2017年农村小学及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蓝山县人社局
蓝山县教育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