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人才强区战略,引进各类人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区决定在编制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聘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7年石鼓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6、有吸毒史的;
7、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六)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等报纸和网络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 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于2017年5月19日至5月23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 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职位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对招考职位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其他报名要求: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纳报名费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如低于1:3,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上报上级部门批准后,适当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5、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2日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一套试卷。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对不限专业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对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内容各占50%(详见附件1)。
2、资格审查。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时间另行公示)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有单位的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招录计划数。面试时,如果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不能形成有效竞争时,不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否则不得录取。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综合成绩。各拟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体检考察
按体检对象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规定执行,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就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有不适合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况。
凡不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六)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有关事项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入编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区党政门户网(http://www.hysgq.gov.cn/mai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由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石鼓区人社局 0734-8177162。
(六)监督电话:石鼓区纪委 0734-8177928。
附件1:2017年石鼓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衡阳市石鼓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