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采编人员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实际,新湖南芙蓉区工作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采编人员(工作站聘用雇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道德品格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品行,乐于奉献、廉洁奉公,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传播学或者汉语言文学专业。
3.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及以上或具有新闻记者证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使用office系列办公软件,有一定办文、办会、办事经验。(原媒体行业从业人员,有一定新闻采写基础,以及有一定摄影摄像技能、掌握PS等软件操作、在相关报纸杂志发表过文章者优先。)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请将《“新湖南”芙蓉区工作站公开招聘采编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511689685@qq.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新湖南’芙蓉区工作站采编人员”。
2.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止。
3.结果确认:审核人员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笔试,请递交简历后保持通讯畅通。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新闻写作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后参加面试。
五、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工资暂定为3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薪酬从优,年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6万元。
咨询电话:17752860098
联系人:欧阳倩
新湖南芙蓉区工作站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