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改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湘潭市编委办、湘潭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潭市组通[2016]9号)及湘乡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制计划,经研究决定,湘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人数
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队选调管理岗位人员5名。
三、选调范围
湘乡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政策性安置未入编的人员。
四、选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安监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2、工作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团结同志,作风扎实,吃苦耐劳;
3、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好文字功底,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名,男性4名。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7、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如实、认真填写《湘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下载,双面打印),并携带学历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等相关资料于2017年8月 3 日— 8月 7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18:00)到湘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名(湘乡市行政中心0513办公室,办公室电话:0731-56782167,联系人:刘晓芳13975236601),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3、资格审查: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六、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作文占30分,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占40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除写作外其他均为客观题。
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七、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选调计划数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选调的,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选调人员。
2、本公告及相关公示环节在中国湘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确定选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为工勤人员身份的,同意转聘用到管理岗位并兑现相应待遇,但不改变个人身份。
十二、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相关部门配合。选调考试过程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舞弊的行为,则取消考生的选调资格。为确保本次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731-56782167)。
湘乡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