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岳麓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协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警务协助人员3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如下:
职位名称
招录
计划
性别
年龄
最低
学历
专业
其他要求
警务协助人员
30
男
25周岁以下,退役士兵和有体育特长的可放宽至28周岁
高中
不限
身高175厘米以上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和有体育特长的可放宽至28周岁(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身体健康;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备所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招聘录用后,服从分配,服从管理;
6.退役士兵和政法、公安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3.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警务协助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http://www.yuelu.gov.cn)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要求
8月14日至8月20日,登陆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或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http://www.yuelu.gov.cn),打开“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公告”,下载并填写《长沙市岳麓区2017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格内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3日(每天09:00-12:0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办公楼主楼三楼319、321大会议室(长沙市岳麓区爱民路180号)。
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一寸免冠照片3张。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体育特长的提供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长沙市岳麓区2017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2张。初审现场测量身高。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
体育特长包括:在篮球、足球、羽毛球、武术四个项目中,全市高中体育比赛及市级以上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篮球、足球、羽毛球、武术四个项目本人获得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引体向上。
2.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8月25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3.参加体能测试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
4.体能测试参照《公安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要求执行。体能测试成绩=跑步成绩×80%+引体向上成绩×20%。
体能测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于2017年8月27日至8月28日,考生可在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查询。对体能测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8月29日上午(09:00-12:00)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416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体能测试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二)笔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于8月30日-31日在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公布。笔试入围者于9月1日到长沙市岳麓分局416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知识测验
2.笔试时间:9月4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定于2017年9月6日至9月7日,考生可在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9月8日上午(09:00-12:00)到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416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携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附复印件)。
(三)面试
根据“体测+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测+笔试”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于9月11日在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时间定于9月13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不含75分)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程序。
五、体检和心理测试
面试结束后,根据最终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于9月15日在长沙市岳麓区门户网站发布体检和心理测试公告。最终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60%+“体测+笔试”综合成绩×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参加体检的同时进行心理测试。
凡不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以及不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试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和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凡在体检和心理测试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六、考察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心理测试、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四年(试用期6个月),同时签订两年最低服务年限协议。
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的,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人员。
八、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九、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待遇参照长沙市公安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本次招聘工作所有公告以长沙人才网(http:// www.cshr.com.cn)、岳麓区门户网站(http:// http://www.yuelu.gov.cn)发布为准,不再另行通知,请大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医院的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招考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二、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88861947;监督电话:0731-88883590。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2017年招聘警务协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