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依法行政职责,进一步充实法制机关力量,湖南湘潭市政府法制办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与法律相关的专业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法制岗位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体资格及条件
1. 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7年9月30日止)。
2. 学历和专业要求。
法制岗位人员应为法学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 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服从工作安排。
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保密纪律。
5. 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6. 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优先录用,年龄放宽至35周岁。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 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录用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办理聘用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1. 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8:00至2017年10月15日下午5:00;
2. 方式:
网上报名。招聘公告将在湘潭市政府法制网站、湘潭市政府门户网、湘潭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发布,网上报名请在相关网站查阅招聘信息,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进行报名,随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业绩资料及彩色证件照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1457483553@qq.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报名湘潭市法制办+姓名+职位”。
(二)资格审查
1. 时间: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工作时间);
2. 地点:湘潭市政府法制办综合科(市政府大楼12楼)。
3. 资格审查所须携带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业绩资料。
(三)笔试
1. 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写作,满分100分;
3. 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开考人数不得低于1:2,否则取消该职位或核减招考人数。
4.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湘潭市政府法制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成绩。
(四) 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及业绩评价之和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 面试按40%计入最终成绩。
(五)考察
1. 考察对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招聘计划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者。
2. 考察内容:侧重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拒绝或不配合考察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
3.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由办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满后由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一至三年(含试用期)。合同到期后,前一服务期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
五、薪酬
本次招聘人员年薪约为6万元以上,表现优秀者按规定逐年提升。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58266239、15802623713向华
湘潭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湘潭市华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