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研究室文字综合岗位3名。
二、选调条件
(一)范围与对象
(二)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4年 8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选调程序
1.报名时间:9月8日至9月15日(含周六、周日)。报名地点:市政府研究室(联系电话:8880282、8880072)。报名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市直政工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3.笔试。由市政府研究室自行组织。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适当降低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5.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市政府研究室组织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替补不得超过2次。
7.办理调动手续。对拟调人员试用一个月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2017年9月8日
附件1:20170907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