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选调单位网站或电话咨询。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名,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1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7、醴陵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6、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未作出处理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8、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liling.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rsj.liling.gov.cn/)。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照常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工人事股412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和资格审查要求: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并如实填写;
2、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具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的证明;
5、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
6、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7、本次选调考试专业目录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8、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生须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责任自负。
9、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七、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30分)和专业知识(70分)。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选调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株洲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4)准考证领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通知(http://rsj.liling.gov.cn/),不再电话通知。
(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操作能力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选(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两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聘人选,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的选调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十一、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选调咨询及监督电话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731-23225415
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31-23224275
醴陵市人社局:0731-23240958
本次选调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十三、有关说明
(1)本次选调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签订相关聘用合同。
(2)选调人员的岗位聘用等级,根据选调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岗位竞聘方案确定,依据有关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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