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依据《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7、不得报考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公开发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见附件:《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公开招聘中级雇员岗位表》)
说明:1、35岁以下是指1984年11月27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及参加工作年限满足下列之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工作5年及以上,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计算至2019年11月27日。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由所在院系盖章)。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六、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资格面审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决策咨询网(http://zfyjs.changsha.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上传邮箱1347827529@qq.com,同时还要将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如有发表的论文或相关工作业绩的证书、证明也可一并提供)上传。应届硕士及博士研究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由所在院系盖章)。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 2019年12月11日下午17:00。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月11日下午17:00,对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长沙决策咨询网公布资格初审结果。
5、领取准考证。2019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九楼东)领取准考证(不准代领)。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6、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10:1(含10: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14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写作(科目一领导讲话、科目二理论文章),分上午、下午两场进行,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两科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019年12月18日(周三),考生可在长沙决策咨询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12月19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到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910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12月19日(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科目一成绩高者入围。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2019年公开招聘中级雇员报名登记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科目一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考核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为写作(科目三调研报告)。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上公布。
4、考核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十、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考核成绩占4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长沙决策咨询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则从报考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二、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的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三、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信息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薪酬,并由用人单位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拟录取人员为应届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必须在取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最后期限截止为2019年12月31日。
十四、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咨询电话:长沙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办公室0731-88665930
3、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0731-88667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37、88666078
附件: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