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时间为10月26日至11月8日期间,累计不超过7天,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考生。考生需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核,未按要求完成整个考核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入围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公告,综合考核岗位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该岗位入围考核人员,如岗位计划与该岗位报考人员比例低于1:3的,采取划取合格分数线的方法确定,合格分数线划定为45分。直接考核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考核。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招聘教师岗位的考核分跟班实习考核(占40%)和专家业务考核(占60%),专家业务考核由试讲(占40%)、普通话测试(占5%)和文字能力测试(占15%)构成;部分岗位(岗位代码为:11、53、63)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其他岗位考核由跟班实习考核(占40%)、专家业务考核(占60%)构成,跟班实习考核成绩或专家业务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环节。
(一)跟班实习考核
1、考核测评要素:基础理论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结协作能力、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等。
2、考核方式:考生以实习的方式进入报考岗位所在科室跟班实习考核。所有考生须遵守招聘单位的工作规章制度。
3、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核小组成员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二)专家业务考核
1、考核测评要素: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
2、考核方式:集中时段对考生的相关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能力等进行测评的方式。
3、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三)长沙卫生职业学院试讲、普通话测试和文字能力测试(写作)考核测评要素包括教姿教态、板书层次、教学方式、教案书写、语言表达、写作水平等。试讲和普通话测试评分方法采取百分制,考生的考核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试讲和普通话测试成绩当场予以公布;文字能力测试(写作)采取百分制,由考评专家分别评分,计算平均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文字能力测试(写作)成绩于测试完成后24小时内公布。
(四)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各考核项目所占比例合成,于考核项目全部完成后24小时内在各单位公示栏予以公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88666316
监督电话: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察室:88666425
长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