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对象
全市在编在岗的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和计划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文字综合工作人员1名,列行政编制。
三、遴选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16年4月30日;
(三)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五)根据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本次公开遴选限男性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法律、法规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 2016年5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市政府大楼前栋二楼2068室)。
3.所需资料:
(1)《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2寸彩色免冠近照3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2)
(5)其他有关能证明个人文字综合能力、业绩的材料。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报考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4.资格审查: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或电话通知审查结果。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则取消本次遴选。
(二) 考试:分别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文字材料写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者并列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及考试综合成绩,经市安监局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经研究可以从考察合格者中递补。
(五)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六)调入:公示无异议后,依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公告详情:可登录湘潭安监局网站:http://aj.xiangtan.gov.cn/或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trs.gov.cn/查阅。其他未尽事宜由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1-58570194, 0731-58570266,联系人:彭智仁。
附件:
1、《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登记报名表》;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