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2016年8月3日至2016年8月11日(7个工作日)
二、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过期不予受理。
2. 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者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如实反映拟聘用人员的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三、监督电话和地址
株洲市石峰区监察局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邮编:412005 电话:0731-22629957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邮编:412005 电话:0731-22629700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6号
邮编:412005 电话:0731-28681082
2017年湖南公务员考试资格详见:湖南人事考试网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