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学院校区位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毗邻松雅湖、长龙公园,占地400余亩,环境幽雅,设施齐全。学院建有国家电工电子及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中德自控技术(FESTO)培训中心、格力空调服务技术湖南培训基地,湖南省公共实训和人事考试基地。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学院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工作;
(三)具备高校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至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 -17:00)。
报名地点: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长沙经济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开元东路1319号)。
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办事表格下载栏内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1个岗位,多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关注学院网站通知,按时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式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但对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省人社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试教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和试教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试教: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养等。
应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和技能操作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点),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操作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和技能操作均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技能操作: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操作,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有并列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应聘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以技能操作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中途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6880216、86881360(学院组织人事处
吴老师、杨老师、文老师、刘老师)
监督电话:
0731-84900017 (厅纪检监察室 )
0731-84900013 (厅人事教育处)
0731-86880202 (学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劳动人事职业学院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