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精神,结合机关空缺岗位情况及工作需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以下简称省水文局)拟面向全省水文系统公开选调4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调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省水利厅的指导下,由省水文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人数、专业与岗位要求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团结协作精神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公务员(参公管理)身份,有二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其中水情预报、水文监测两个专业性强,要求具有丰富工作经验及较高业务水平的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
6、近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
五、公布方案
8月22日,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湖南省水文公众信息网上同时公布本实施方案。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8月26日
报名地点:省水文局人事教育处(长沙市韶山路370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邮箱:513826299@qq.com)
报名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湖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登录湖南水文网下载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填写好报名表后,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并报省水文局人事教育处审核。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职位,一经资格审核通过,不得更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水文网公布。
各岗位参加选调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最低比例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水文局与省人社厅协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但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将调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
七、选调方式
选调方式采用竞岗演说测评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竞岗演说测评。主要陈述本人的基本情况、工作表现、劳动态度、工作能力、业绩等,时间不超过6分钟。演说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对应分值分别为90-100分、75-89分、60-74分。
竞岗演说测评时间与地点:9月2日下午3:30在省水文局机关五楼会议室进行。
2、面试。根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在省水文局机关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突出职位特点,注重能力实绩,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满分为100分。
八、成绩计算:总分数=竞岗演说测评分数X50%+面试分数X50%。
九、体检与考察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人选与拟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由省水文局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考察由省水文局负责实施。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湖南省水文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与考察公示不合格的,由下一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十、转任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要求及程序,由省水文局报人社厅审核,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选调咨询电话:0731-85483561
监督举报电话:0731-85483906
十一、纪律要求
参加考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要求和规定,正确对待竞争,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不得打听有关考试任用涉密方面的情况。
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民主测评结果、考察情况和局党组会讨论情况。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要客观公正,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坚持党性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选调工作由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全过程监督,同时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接照有关规定对违纪者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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