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合同制书记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大局观念和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法院工作;
(二)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工作职责:
书记员负责庭审、调解、合议、案件讨论等记录,在法官指导下完成案卷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9月28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801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技能测试
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并进行速录测试。
六、面试
技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组织谈话)。
七、考察
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
八、管理方式及待遇
1、管理方式
本次招聘的书记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按照本院其他临时聘用制人员现行管理制度执行(株洲市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聘用者签订上岗协议),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合格后,首次聘期为一年(包括试用期)。聘用期满,经考核称职者续聘。
2、工资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给付,每月2360元;
(2)本院依法为聘用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的比例分别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联系电话:0731-28109169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9月20日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
报名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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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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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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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 近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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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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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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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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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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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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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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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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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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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 份 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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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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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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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成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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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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