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等有关规定,经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市人社局核准,2016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沅陵县2016年计划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7名。各单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相关要求等详见《沅陵县2016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10月10日至1998年10月10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该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且服从工作安排;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16年10月10日以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最后一天报名超过截止时间不予受理,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超过最后一天报名截止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楼会议室。
(二)报名要求
1.请报考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张;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要求的,需提交相关证明;已和原单位解聘或辞职尚未从业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需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或辞职证明书;如实填写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自行下载),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进行报名。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相关条款进行严肃处理。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经县公招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
(四)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16年11月1日-11月3(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股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委托代领的,需出具身份原证及复印件。 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报考县中医医院医生3岗位的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免笔试,进行直接考核,考核的内容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为主,直接考核人员不受招聘岗位计划比例限制。
2、笔试内容: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共120分。笔试内容:公共知识为时政、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占20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根据报考的职位确定,占100分,原则上不超过规定范围,不指定教材。时间为180分钟。考试成绩以笔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3、笔试时间:2016年11月5日上午。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5、直接考核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地点见卫计局文字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每个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报考同一职位出现入围体检的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专业知识成绩排名为准,若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则进行加试确定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名额,均不进行递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招聘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考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将入围人员在沅陵县政府门户网、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怀化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招聘单位组织调查核实,提出核实情况后,报县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新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办理工资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岗位设置管理相关要求,聘用在相应的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特别提示
(一)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沅陵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严格工作程序,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务院令第652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网上查询: “沅陵县政府门户”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怀化人事考试网”
咨询电话:0745—4227214(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教股)
附:
沅陵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沅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