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文秘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或相关专业,具备有胜任岗位需要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在党政机关从事文秘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不限专业;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在党报党刊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刊物上发表过文章者优先;党政公文写作经验特别丰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由街道党政办负责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入围人员、体检考核、聘用八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10日
发布方式:通过长沙人才网等形式进行招聘信息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2—3篇本人负责起草的重要文稿到芙蓉区水絮塘45号文艺路街道办事处4楼党政办报名。
网络报名:请将《文艺路街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投递至邮箱376298649@qq.com,附件添加所需提供证件扫描件,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或“应聘文艺路街道文秘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10月10日
街道党政办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并逐一通知笔试。
(四)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文秘知识、新闻稿件、公文写作等涉及基层工作相关知识(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表达能力、对应聘职位的适应性以及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确定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如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七)体检、考核。根据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均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要求进行。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街道有关规定执行。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管理与福利待遇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岗位的工作人员标准,购买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其余相关奖励与绩效挂钩。
五、其他事项
1、本招聘公告由文艺路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2、招聘咨询电话:0731-84446668、89744005
3、联系人:杨 华、夏丹洁
芙蓉区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