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表)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三、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踏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师除外),且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4. 与现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示
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 www.chnzj.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 10月26日止,工作时间段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芷江县人社局五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报名要求:
⑴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考生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下载《2016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⑵报名资格认证
报名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参加报名资格认证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④学信网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⑤《2016年芷江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3日上午10:00-12:00,地点另行通知。
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其相应招聘计划。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入围人选,实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以上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综合成绩的折算方法: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数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相同,加试笔试一次。
(七)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和体检合格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应聘同一岗位的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即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所空职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将结果在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不予递补。
(十)试用及正式办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选调人选,试用期3个月,由县广播电视台与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选调到新岗位后,需要在新岗位工作5年以上,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选调(遴选)考试。
五、其他事项
1、本方案由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公开选调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网上查询:“芷江侗族自治县政府门户”( www.chnzj.gov.cn)。
3、咨询电话:
芷江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0745-6822133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5-6851351
监督电话:0745-6859988(县人社局纪检组)
0745-6821351(县纪委)
附
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