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进人才工作“四化两建”,推动人才队伍提质升级,加快建成旅游人才高地,更好地服务“旅游胜地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张家界市引进、培养和使用人才暂行规定》(张发〔2009〕10号)、《关于印发慈利县人才引进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慈办〔2016〕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2016年,中共慈利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0名。现将《2016年度慈利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予以发布,并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共计60名,详情见《2016年度慈利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附件1)。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可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jcl.gov.cn)查询。
二、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年龄等与引进岗位要求相符,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
(三)在本县辖区以外工作或已离开我县工作两年以上(事业单位引进人才以是否进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为标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④尚在党纪、政纪影响期内的;⑤在各类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⑥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基本程序: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目录、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试用和考核、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引进下列高层次人才免于考试和试用考核: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省级优秀专家;国内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国内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和特长突出的高技能人才时予以免考,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考核后直接聘用。
(二)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人才,采取先试用一年,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再正式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企业引进人才除发布专业人才引进目录以外,均由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四、具体步骤
(一)发布人才引进专业目录
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申报引进计划的基础上,进行编制和岗位审核,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批准后公开发布《2016年度慈利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1.有效时间
引进目录发布后,一年内有效。集中引进人才工作完成后,如有岗位继续空缺,可再次按程序开展人才引进工作,也可以探索采用“进校引进和人才招聘会引进”模式引进人才;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
2.发布
人才引进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信息通过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发布(网址:http://rsj.zjjcl.gov.cn)。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在规定日期到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1月25日(限工作日)。
报名地点: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人社局五楼507)
联系电话:0744-3223362 3225086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工作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资料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慈利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个人简历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或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应加盖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6.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填表时需按要求认真填写清楚,信息要全面、真实、准确,如因填写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四)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试用和考核
1.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试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大学毕业生见习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年后经组织、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签订五年以上服务期限协议(含试用期),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编制部门按程序办理编制手续。
2.如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试用人员报考同一个职务的,则组织人员进行专业考试和面试,综合其两项成绩后择优录取。
3.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须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关系。试用人员应按试用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2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试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
(六)公示和正式聘用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本次聘用人员在慈利县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周年(含试用期), 因个人原因,要求辞职或调出县外工作的,须按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政策待遇
(一)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人才按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
(二)落实上述待遇所需经费按全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企业(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分别由县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承担100%、50%、30%,其余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其他待遇见附件1。
六、纪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目录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集中引进结束后,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实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慈利县委组织部、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