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办案工作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3、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法律、会计专业,大专文化以上学历;
2、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办公操作软件,熟悉网络维护相关知识;
3、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协调沟通能力,熟悉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有2年以上政府机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1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报名地点在天心区信访局2楼204办公室(长沙市新韶路与刘家冲路交汇处)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殷婷
联系电话:0731-85898696、0731-85899132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明、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份各一份,个人履历,个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参加笔试。
(二)笔试
1、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含1:3),达不到该比例的,不予开考。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1)会计、法律专业知识(占50%);(2)公文写作(占5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区信访局公告栏中。
(三)面试
1、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有考生放弃面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面试当天有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放弃面试,且不再递补。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可在面试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
(四)体检及考察
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体检按新入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考察、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待遇
按天心区机关事业单位同类编外合同制人员待遇执行,根据考核结果可享受一定比例的绩效考核奖,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长沙市天心区信访局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