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分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团队)两类,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1、附件1-2,欢迎符合条件者报名,本次引进人才相关信息可通过怀化党建网、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进行查询。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综合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其他要求。
3、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4、每人(团队)限报一个职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11月20日,其中省级以上领军创新人才(团队)、创业人才(团队)引进申报工作长期有效。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下载报名表,其中创新类需下载《怀化市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报名表》(附件2-1),创业类需下载《怀化市高层次创业人才(团队)引进计划报名表》(附件2-2),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后发至hnhhzg@163.com(怀化市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0745-2714698)。
(二)资格审查
1、初审。2016年11月21日—25日,对报名人员的信息情况进行初审。
2、现场确认。2016年11月26日—27日,对事业单位调入岗位中无副高以上职称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初审通过人员需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后再具体通知考试时间。
(三)考试或评审
1、对事业单位调入岗位中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无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对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2、对事业单位调入岗位中要求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面试考核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4、对柔性引进人员、创业类人才(团队)、省级以下领军创新人才(团队)采用专家评审方式进行认定,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引进人才(团队)进行认定并提出引进及支持政策意见,报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引进省级(含省级)以上领军创新人才(团队),由用人单位即时申请,市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即时考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即时审批。
(四)体检
对事业单位调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调入资格。
(五)考察
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用人单位实地等额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需要,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经研究后,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审批
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引进人选名单。
(七)公示
通过媒体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引进手续。
(八)签约发证、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用人单位与引进对象签订工作合同,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人才引进证书,相关部门配合办理引进手续。
四、支持政策
拟引进人才后续资金支持、创业扶持、岗位编制、成果奖励、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等按《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怀发〔2015〕8号)、《怀化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怀办〔2012〕44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除享受市级支持政策外还享受各用人单位相应的优惠政策。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在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其中,事业单位调入岗位中无副高以上职称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0745-2715629
市人社局 0745-2714698
中共怀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