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事考试网快讯: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洪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名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选调条件
(一)职位及名额
1、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2名(行政编制);
2、重点项目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
3、重点项目前期办公室管理人员1名(全额事业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洪江市在职在编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年限满2年,没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选调原则与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五个程序。
综合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50分,考察量化评分50分。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11月18日。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社局六楼小会议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两张。
3、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考计划。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上午9:00— 11:30
2、笔试地点:洪江市市委党校
3、笔试内容: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的(即形不成竞争)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
五、考察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2、考察采取量化考察的办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六、体检
根据选调的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七、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采用多种考察方式,深入到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各方面表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八、公示
考试成绩在洪江市政府信息网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审批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按程序审批后,由人社、编制部门及用人单位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空缺,则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联系电话:7732781 (办公室)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