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形象气质佳,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邮件和传真收发;
5.年龄在4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或护理专业毕业,具有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二)岗位职责
1.负责郴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宣传和咨询,来电来访接待及处理;
2.负责城镇职工医保外地住院费用报账资料的受理和初审。
(三)待遇面议
联系人:李 琼 2254139 谷达凤2267339
郴州市医疗保险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