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三)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详见《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职位计划表》(第二批)(见附件)。
四、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12月8日9:00—12月18日9:00。
2、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9:00—12月18日9:00。
3、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12月10日9:00—12月19日12:00。
4、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2月20日9:00—12月21日17:00。
5、考核时间:2016年12月31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同时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2016年公开招聘普通政府雇员职位计划表》(第二批),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
(三)资格审查
1、考生报名后由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和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网站发布,通过初审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办公楼三楼311室(长沙望城潇湘北大道二段98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如报考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且应一并提供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人事档案中《年度考核表》;
(4)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与工作经历计算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1、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时间和考核地点另行公布,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核。
2、考核将按照岗位采取专业知识考核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70分及以下的视同于未通过考核,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考核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加试。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3、体检后,由体检医院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4、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拟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的聘用资格。如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产生招聘职位空缺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考核人选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2次。
(六)公示与聘用
按规定将考察合格拟聘人选在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和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选报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
1、聘用的政府雇员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与被聘用的政府雇员签订雇用合同,雇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
2、政府雇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方案执行。
六、其他
1、本次招考公告及招考信息发布均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sldbz.gov.cn)、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和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网站(http://www.xjcssn.com)发布。
2、政策考务和报名咨询电话: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综合处:0731-88088899-8311
3、监督电话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0731-88088899-8308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490799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