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其中法务岗位1名,综合文秘岗位1名,软件管理岗位2名,测绘员岗位3名,档案管理员岗位1名。(具体岗位详见岗位表)。
三、选调的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选调范围为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公务员年度考核或事业编干部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的;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简章
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cshrss.gov.cn)、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发布选调简章。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2、网上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6日 9:00-2月17日17:00。报考人员请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www.gjrcw.com)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考试前查实的,取消考试资格;录用后查实的,立即予以辞退。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9:00—2月19日12:00。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该岗位选调数。
4、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月23日9:00至2月24日17:00登录长沙高级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2月25日(星期六),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2017年3月3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长沙高级人才网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3月 6日上午9:00-12:00到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1910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3月6日下午15:0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指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与面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高级人才网和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本人的《长沙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或事业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如加盖单位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事业编制的提供入编手续等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所有复印件需单位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公告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长沙高级人才网上公布。
4、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体检与考察
以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入围人员。
具体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
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终审合格后,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长沙高级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取和聘用
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本次选调的职务层次均为科员,录取人员在原单位具有的高于科员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非领导职务不予保留。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和监督。
联系电话: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人事处0731-84529191
监督电话: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0731-84907975、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0731-84529192
报名技术电话: 0731-82253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