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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25 14:23:21信息来源:点击:
 因工作需要,浏阳市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名,文秘人员1名,司法警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政法系统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法官助理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有3年以上助理审判员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司法警察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文秘人员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

  3、年龄30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3年以上综合文稿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字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纠正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宜调入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31日。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浏阳法院网下载填写《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相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报考文秘人员提供)等扫描后发送到邮箱271659954@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压缩,且注明“姓名+法院选调报名”标题。

  4、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5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数。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1、资格审查。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初定为8月3日上午9:00-17:00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3343室)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报考文秘人员提供)。

  2、笔试初定8月4日,笔试设在浏阳市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将名单在浏阳法院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浏阳法院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初定8月6日,详情见体检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和办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与我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我院不承诺解决选调人员的住房及家属调动问题。

  六、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浏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和补充。

  报名咨询电话:0731-83609169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001(浏阳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附件: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浏阳市人民法院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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