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接力建设“精彩北大门、品质新临湘”提供人才支撑,按照湖南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临湘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临发〔2015〕6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6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
三、引进计划和数量
本次计划引进6人,具体岗位详见《临湘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3年11月 7 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岳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共3天(其中1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天照常休息)。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职位,逾期不予补报。
报考相关岗位的人员到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报名(电话:0730-3720611)。应聘人员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临湘市2019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为便于网上查询信息,报名时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查询打印时间应在2019年11月1日及以后)。 资格审查由临湘市委组织部牵头,临湘市人社局、市编办参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来源合法。凡审查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不得报名应聘。
(二)考试(考核)。根据《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6〕91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才,岗位报名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成立专家考核小组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引进;岗位报名人数形成了竞争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引进对象。
(1)面试
①面试方式:
卫健系统的医技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其他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临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②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岗位报名人数没有形成竞争的,经考核合格直接进入体检;报名人数形成了竞争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排名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由临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协同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考察。由临湘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及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文件执行。体检和考核分合格和不合格。
(五)公示。经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临湘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聘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递补。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经临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程序办理录用(聘用)的相关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待遇。被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在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时,要明确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本次所有被录用人员,按用人单位性质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招聘(引进)工作。招聘(引进)工作接受临湘市纪委监察委的全程监督。整个公开引进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5 号)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中共临湘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730-3739258;临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0-3720611;临湘市纪委、监委:0730-372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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