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选聘工作的领导,成立从分配到了企业的统分毕业生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略),选聘工作由县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县纪委全程监督,县编办、县财政等相关单位全程参与。
二、选聘职数及编制性质
40名,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职位见附件。
三、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1996-2000年毕业的分配到乡镇企业,在原人事局开了工作介绍信,到乡镇报了到,但未安排上班的统分毕业生;
2.1996-2000年毕业的分配到县直部门下属企业,在原人事局开了工作介绍信,到分配单位报了到,但分配单位未作安排的统分毕业生。
(二)选聘条件
上述两类统分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才可以报名参加选聘考试:
1.未参与企业改制;
2.未违反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3.未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无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新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至2月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分配到乡镇企业的统分毕业生在县人社局603室;分配到县属企业的统分毕业生在县企改办。
3.联系人:人社局陶永辉0738-3221806;企改办陈连生13762848119
4.报名方式
(1)已参加了2018年选聘考试人员,因已上交了相关报名资料,本次报名时只需填写《新化县从分配到了企业且未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到乡镇和县计生、公安部门和分配单位主管部门(县属企业主管部门是原企业现主管局合并改革后现在的县直单位,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是乡镇党委)签具意见后,交报名处。
(2)新报考人员
①领取表格:报考人员分别到县人社局603室和县企改办领取《新化县从分配到了企业且未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签具意见:到乡镇和县计生、公安部门以及分配单位主管部门(县属企业主管部门是原企业主管局合并改革后现在的县直单位,乡镇企业主管部门是乡镇党委)签具意见,并由分配单位主管部门开具报考介绍信。
③报名: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人事局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复印件、《新化县从分配到了企业且未改制的1996-2000年毕业的统分大中专学生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分配单位主管部门开具的报考推荐函分别到县人社局603室和县企改办报名。
④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统一审查报考资格条件。
(三)公示符合考试条件人员名单
(四)开考比例
不设开考比例,但考生笔试成绩须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面试。
(五)考试内容与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笔试。
(1)时间:2020年2月29日
(2)准考证领取时间:2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申论》占5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供考试、体检、考核等环节查验。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外聘(7-9人)。
(3)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数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当入围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并列考生都进入面试。当达不到1:2的面试比例时,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的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必须高于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体检。
(六)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实行100分制。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
根据面试考生总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当笔试成绩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当前二项相同时,以学历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当前三项均相同时,以毕业分配在先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支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列为考察人选。进一步核实考生报名资格条件,重点考察拟选聘对象遵守国家法律政策情况,是否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否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是否有参与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等。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违法犯罪被判处刑罚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人员,确定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被淘汰或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出现缺额时,从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上述确定体检人选的办法等额递补。
(十)确定聘用对象。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十一)公示。拟聘对象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有异议的,经查实确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规定递补。
(十二)选择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从公布的岗位中自主选择。岗位选定后,不得变更。
(十三)办理编制和人事手续。经选聘的统分毕业生,参照原分配到乡镇事业单位的统分毕业生办理编制、人事、养老保险等手续。
六、纪律要求
选聘统分毕业生,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十分敏感和复杂,为确保公平公正,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防舞弊事件,严禁弄虚作假。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选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交纪委监委查处。
新化县1996-2000年统分毕业生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