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经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涉及39个部门(单位),共确定主要职责520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边界的管理事项417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358项、公共服务事项287项。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责任清单于9月底前在部门网站等载体公布(涉密事项除外),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法制和经济研究室要加强对各部门责任清单公布的指导和监督,同时将39个部门的责任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布。
二、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对列入责任清单的事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防止行政管理不作为和乱作为。
三、市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凡因法律法规规章颁布、修订或废止,以及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等因素,增减或变更职责事项,市级履行职责的部门应及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公布实施。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尽快公布本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市政府部门要指导下级对口部门做好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工作。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