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和省安监局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招聘工作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与要求(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和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5日—2016年10月18日17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或登录学院网站:www.hnvist.cn,在组织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中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邮箱:ayzzrsc@126.com.
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1日9:00-17:00。
请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资料和聘用劳动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与岗位招聘资格要求相对应),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到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长沙市万家丽北路304号)明正楼509室进行现场确认。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须由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由所在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能够顺利毕业的证明。
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及相关资格证、职称须于2016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关注学院网站。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试讲。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学识水平、课堂教学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试讲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2)应聘实验教师和网络管理员岗位:采取笔试、技能操作、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操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技能操作: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和技能操作。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技能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动手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技能操作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3)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各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岗位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
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考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以试讲成绩为准;应聘实验教师和网络管理员岗位的,以技能操作成绩为准;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工作实际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待遇见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被聘用人员,均应按照学校规定在辅导员岗位履职锻炼。
咨询电话:0731—84396565(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396502(学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