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本次招聘计划共25名,具体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17日。
报名地点:县政务中心一楼。
应聘者需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应持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确定开考比例。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分值100分。专业不限岗位笔试内容为申论,其他岗位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为11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分值10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教师岗位为说课,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经市级主管部门批准,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方可作为拟聘对象。
面试时间为12月1日- 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六)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全程公开,接受纪检监察、人大内司委及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临澧县人民政府、临澧县人社局、临澧县教育局网站查阅。
联系电话:0736-5555608 5555613 (县人社局)
0736-5824292 (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736-5777022(县人大)0736-5557005(县纪委)
临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