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招聘岗位
招聘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话务咨询员8名,负责热线来电、市民来信、来访及网络投诉的受理、转交办等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服从管理,身体健康,具有从事应聘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
(三)大专以上学历,食品药品相关专业优先。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技巧;
(五)年龄35周岁以下,形象良好。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日09:00至11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路戥子桥巷69号,咨询电话:82581018)。
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①《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③身份证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⑤职称证书复印件;⑥工作经历证明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
(2)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个人相关资料扫描件(一寸正面免冠电子彩色相片,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发至邮箱(csyjj12331@126.com),报名是否成功以收到回复为准。
3、报名后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需由考生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原件。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可登录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changsha.gov.cn/)查询资格审查信息。
4、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
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地点:局机关六楼会议室。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应用文,满分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可到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查询(咨询电话:82581018),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至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长沙市开福区营盘街戥子桥69号市食药监局402房)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需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016年11月11日下午13:00-17:00到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面试
1、笔试后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方案将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changsha.gov.cn/)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后有弃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由市食药监局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需由考生提供照片一张(与报名时同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取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yjj.changsha.gov.cn/)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录用人员属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占行政事业编制,由我局直属单位食品药品检验所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薪酬及福利:月工资不低于2600元/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购买“五险一金”,薪酬待遇与绩效考核挂钩。
(七)其他
(1)报名咨询:0731-82581018;
(2)考务咨询:0731-88635544,0731-88635544;
(3)监督电话:0731-82581038。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