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是一所新建的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由县教育局直管,地处桃洪镇伏龙江南路,占地面积161.8亩,办学规模为小学60个教学班3000名在校学生,初中40个教学班2000名在校学生,共计100个教学班级5000名学生,其中寄宿生1800人。
二、遴选条件
(一)校长、副校长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职国家正式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教学业务水平和较强的组织管理、教育科研能力,具有较强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创新精神;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6.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或具有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7.身体健康,校长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校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8.具备二乙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
(二)校长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任职资历:
1.现任省、市级示范性高级中学校长3年以上,或副校长5年以上;
2.现任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层正职以上职务,且曾任初级中学校长或乡镇中心学校班子成员3年以上;
3.现任乡镇中心学校班子成员,且曾任初级中学校长3年以上;
4.现任初级中学校长、县直学校党总支书记或副校长5年以上(曾任同级别学校党组织书记的可合并计算校长任职年限);
5.曾任县直学校校长6年以上。
(三)副校长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任职资历:
1.现任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干部,且曾任县直学校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或初级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或乡镇中心校成员3年以上;
2.现任乡镇中心校班子成员,且曾任初级中学校长或中心小学校长、完小校长3年以上;
3.现任初级中学校长或县直学校中层正职以上职务5年以上。
(四)后勤副校长岗位应聘人员具备以上基本条件、任职资历,但无3年以上中心小学或初级中学校长任职资历的,还须具备曾任县直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后勤副校长或总务主任、乡镇中心学校财务专管员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与要求
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 11月20日。
3.报名地点: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隆回县桃洪镇朝阳路400号)
4.报名要求:
①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与复印件。
②近期同底1寸彩照3张。
③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非隆回县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⑤每人限报1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招聘考试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者,填写《隆回县遴选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报名登记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教育管理基本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隆回县教师进修学校。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11月2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各岗位笔试成绩前6名者为面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如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不足6人的,则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分竞聘演讲(50分)和竞聘答辩(50分)两个环节进行,时间各为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
(四)综合考察
1.各岗位综合成绩前3名的列入综合考察人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按竞聘答辩面试成绩排名。
2.综合考察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表现、廉洁自律、教育教学教研能力与实绩、管理能力与实绩、办学理念、办学特色与办学成果等。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复查。
对存在干部提拔聘用15种负面清单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公示
遴选工作中的笔试、面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均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聘用。
聘期三年,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一)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聘任后,纳入隆回县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与之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岗位等次。
(二)根据聘用人员意愿,在户口迁移、配偶工作调动、子女入学等方面结合隆回县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五、工作监督
整个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应聘者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所称“以上”、“以后”均包含本级、本数。
2.本公告中“初级中学”包含九年一贯制学校。
3.本公告中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1月30日止,按照实年计算。
4.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影响其遴选结果的,由本人自行负责。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公告由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隆回县教育局人事股 0739-8232677
联 系 人:周如忠 0739-8232971 13973985226
隆回县思源实验学校校长、副校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