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郴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为郴州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
单位,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是郴州市委市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重要的“喉舌”和宣传阵地。目前拥有2个电视频道、2个广播频率和1个融媒体中心(南国郴州网站)。开设了《郴州新闻联播》《天天播报》《今晚八点》《行进乡村》《产经观察》《市民热线》《交通直播室》《城市早班车》等多档广播电视自办栏目,每天自办节目时长10余小时,每天向外播出、传递、推送新闻信息200多条。建立健全了数字化节目制作播出系统、新闻直播系统和媒资管理系统,拥有高清全景演播室、广播电视演播大厅、电视转播车、随行广播车等重要设施设备。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及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郴州市广播电视台门户网站南国郴州网(http://www.ngcz.tv)。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均须在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未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认定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4)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0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地址: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南岭大道988号)演播厅5楼会议室。
3.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到2019年11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4.准考证领取。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特别提示:笔试准考证需保留到考察之后。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
(2)报考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咨询电话:0735-217036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畅通,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考单位。
(4)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2019年11月14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2019年11月15日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2019年11月18日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由郴州市广播电视台组织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3张(同底),现场填写《2019年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要求有二维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要求考生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机关工作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公开招考录用文件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期社保缴费记录和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及材料(其中:编辑记者岗位工作经历材料包括:三年的代表作复印件及视频资料各一件;主持人岗位工作经历材料包括:三年的播音主持代表作品视频资料各一件;电视特技制作岗位工作经历材料包括:三年的特技制作代表作品视频资料各一件)。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郴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资格审查,报名对象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认定为不合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广播电视基础知识和广播电视业务三个部分,一套试卷。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基础知识(综合知识)占15%、广播电视基础知识15%、广播电视业务70%。
专业知识考试命题范围为2019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主持人资格考试大纲(网址链接:http://zgks.nrta.gov.cn:7001/gdexam/public/gsgg-2019/2019-ksdg.html)。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1月24日(星期天)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纪律。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
5.成绩公布。在指定官方网站上适时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低于50分(不含)的不得进入面试),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1:4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实操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一)电视记者编辑岗实操
短新闻写作及编辑。
(二)电视节目主持人岗实操
新闻口播。
电视特技制作岗实操
宣传短片制作。
3.面试时间、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4.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有效评分之和除以5所得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该场面试考生得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与排名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郴州市广播电视台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 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郴州市广播电视台研究集体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郴州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郴州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的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郴州市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须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考环节相关信息,招考单位不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考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笔试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考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录用、取消录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填写并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19年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报考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不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人员,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
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735-2871587。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七、招聘解释
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由郴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郴州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0735-217036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郴州市广播电视台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