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范围
全县乡镇使用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教师不在此次遴选范围)。
二、遴选职数
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综合部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三、遴选条件
1、政治思想过硬,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电脑操作和写作能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0年6月15日),身体健康;
5、近三年(2017年—2019年)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1.报名。实行实地和网上报名两种形式。时间为:2020年6月15日上午8:00—2020年6月17日下午5:30。报名人员需提供《辰溪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等材料,网上报名请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格式为“现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报名邮箱1752771994@qq.com ,联系电话:0745—5232176 。
2.审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分别报送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审查。
3.考试。部门资格审查通过后,列为参加考试人员。为形成有效竞争,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数最低差额人数为1人。考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现场随机选题答题等方式予以打分。根据参考人员面试成绩排名,按照遴选职位数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参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
4.考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纪委(监委)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并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可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1次。
5.确定初步人选。考察结束后,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考察意见和公示结果,经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入人选。
6.办理调动。对拟调入的人选按相关程序提请县委编委会研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人事调动有关要求,办理工作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0745- 5232176(县发展和改革局)
监督电话:0745-5230116 (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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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公开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