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引进人才。
二、引进范围和对象
具有原“985” “211”大学普高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特别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之前。
三、引进职位及人数
共49个职位,102名工作人员。其中,卫健类岗位71人,综合类岗位31人。职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祁阳县2020年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以及《祁阳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附件2)。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技能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违纪正接受调查处理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已纳入我县编制管理及暂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6.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的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6月19日上午9:00至6月23日下午17:0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引进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专业审查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报名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生按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公示与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在祁阳新闻网(http://www.qynews.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一年)。
六、优惠政策
根据《祁阳县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本次引进的急需高层次人才(报考附件2《祁阳县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人员不纳入范围)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祁阳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2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市科学技术奖和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祁阳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祁阳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第一年兑现50%,第三年兑现25%,第五年兑现25%。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发放的各类奖金,3年内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
七、有关要求
1.疫情期间,应聘人员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2.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3.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的公平公正。
4.拟引进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服务期内不得调动,要求辞职的需提前3个月向主管部门和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辞职的不享受相关待遇,期间享受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须全额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祁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0746-3238311
考试咨询电话:
中共祁阳县委组织部0746-3260862
祁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321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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